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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新脩科分六學僧傳·卷第十六 護教科(二)龍泉石樓人。地屬隰州。群山險隘。夐僻見圖諜。多幽僧介士居之。風俗尤薄惡。游僧或有道于其間者。以不知所向而問。其人則遭灰面之辱。通時雖未出家。每厭苦之。開皇末。舉室從釋。謂人曰。吾今乃得脫杻械。辭鉗??矣。抵州委二男二女并妻于僧尼寺。己以弟子。禮事通化寺明法師。自爾道風所被。盡汾晉。莫不推慕。村邑聚落。月建齋會。且則餅餌相饋遺以解齋。高門大第。直造堂奧無擁滯。主人迎笑。如舊知識。此其習俗至今。
嘗值縣令于甲野間。問通何僧。曰山客。令命拘系以聽。通即絕粒。繞獄行道。是夕狐鳴令聽事。尊幼寢寐不能安。且欲縱之。通不肯曰。我方以為樂。雖縱我焉適哉。且不食行道自若。狐夕鳴益甚。又明日父老相與譬解。乃引去。
又暮投宿一村舍。犬嚙脛。血濡踵。犬尋震死。傳者異焉。
續(xù)高僧傳·卷第二十四釋法通。
龍泉石樓人。
初在隰鄉(xiāng)未染正法。
眾僧行往不達村閭。
如有造者以灰灑面。
通雖處俗情厭恒俗。
以開皇末年。
獨懷異概超出意表。
剃二男二女并妻之發(fā)。
被以法衣。
陟道詣州委僧尼寺。
時有問者通便答曰。
我舍枷鎖志欲通法。
既達州寺如前付囑。
便求通化寺明法師度出家。
于即游化稽湖。
南自龍門北至勝部。
嵐石汾隰無不從化。
多置邑義月別建齋。
但有沙門皆延村邑。
或有住宿明旦解齋。
家別一槃。
以為通供。
此儀不絕至今流行。
河右諸州聞風服義。
有僧投造直詣堂中。
承接顏色譬若親識。
故通之率導其德難倫。
曾行本邑。
縣令逢之。
問是何僧。
答云山客令乃禁守不許游從。
通即絕粒竭誠繞獄行道。
其夜聽事野狐鳴叫。
怪相既集通夕不安。
及明放遣。
通曰。
我繞獄行道正得道理。
如何見放。
經日不食。
夜又狐鳴。
宮庶以下莫不震懼。
苦勸引挽方從其請。
爾后巡行無時寧舍。
曾投人宿。
犬咋其脛。
尋被霹死。
風聲逾顯。
后卒于龍泉。
余以貞觀初年。
承其素跡遂往尋之。
息名僧綱住隰州寺。
親說往行高聞可觀。
欣其馀論試后披敘。
夫以高世之量隨務不倫。
統(tǒng)其大歸莫非通道。
所以九十六部。
兼邪正之津途。
一十七群。
現機緣之化跡。
故能光開佛日。
弘導塵蒙。
攝迷沒之鄙夫。
接戒濁之澆首。
并得開智清悟通圣革凡。
弘道利生于是乎在。
今有不達之者。
同世相輕。
睹其家業(yè)叢雜。
閱其形骸塵弊遂則雷同輕毀。
曾不大觀。
由之自陷。
備于成教。
故文云。
不
觀法師種姓形有。
但受其法開我精靈。
斯言可歸。
通有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