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僧靈潤

相關人物:共 5 位
共 5 首
僧旻 朝代:南梁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467—527 【介紹】: 南朝梁僧。吳郡富春人,俗姓孫。七歲出家,居虎丘西山寺。力學不怠,志操冠群輩。后居揚都莊嚴寺。自齊迄梁,登座講說逾二十年。梁武帝天監(jiān)初與諸僧于上定林寺抄一切經論。著有《論疏雜集》、《四聲指歸》、《詩譜決疑》等,尤以《成實論義疏》著名。與智藏、法云合稱梁代三大法師。
新脩科分六學僧傳·卷第十二 弘法科(二)
孫氏。世居吳之富春。三國有吳之后也。幼孤。七歲出家。住虎丘西山寺。師事僧回。從受五經義。宋吏部郎吳郡張辯。嘗謂之曰。沙彌何姓。家何處。旻曰。貧道姓釋。家此山。辯異之。特進張緒。見而嘆曰。松柏雖小。已有凌云之氣。年十三。隨回出都。住白馬寺年十六?;赝觥R谱∏f嚴寺。師事曇景。與同寺法云神岡法關。夕則合帔而臥。晝則假衣而行。往返咨詢。柔次遠亮四師。大明經律論指。振發(fā)擁滯。雖命世碩學。無所是非。齊文慧帝。竟陵王。深加貴敬。尚書令王儉。嘗延僧宗。講涅槃經。旻所扣問。輒摧衄。儉曰昔姚興于逍遙園。使竺道生。難道融義。往復百翻言義俱切。眾服其英秀。今旻法師過之遠矣。文宣帝請柔次二師。講成實論。旻于末席。有所議論。辭旨清新。宏邈。聽者傾屬。次師乃放麈尾嘆曰。老夫受業(yè)彭城精思五聚。有十五番。誠為難窟。每恨不逢勍敵。自至金陵五年。始見竭于今日矣。待為思之。晚講當答。及晚裁復數交。辭義遂擁。次師動容。顧四座曰。后生可畏。永明十年。始二十六歲。講成實論于興福寺。先輩后進。道俗交會。不遠萬里。嗚呼盛哉。晉宋來學者。務高談大語。以相誇罩。而旻謙讓。恬靜若不能言。晉安太守彭城劉業(yè)謂旻曰。師于經論該博。何以立義多儒。答曰貧道謹依經文。文玄則玄。文儒則儒。不知其他也。竟陵王世子昭胄出守會稽?;蜓麜F往征虜亭餞之。旻曰吾與相識于講席間耳。然未嘗修詣。聞其得郡便往。意所不欲。眾由是亦罷。永元初。詔僧局。請僧三十人。入華林園夏講。僧正擬旻法主。旻卻之?;騿柶涔?。答曰。此徒外潤。不能內益。由是譽傳遐邇?,樼鹜踔賹殔强埶脊狻W冠當時。并投分納交。申以縞滯。齊亂避地入東。逮梁天監(jiān)五年。詔僧正慧超。到房請。與法寵法云。汝南周舍等。入華林園道義。六年制注般若經。請京城五大法師于五寺。首講。以旻道居其右。深其悅可。又詔于慧輪殿。講勝鬘經。帝躬臨聽。僧智僧晃臨川王記室東莞劉協(xié)等。三十人。同抄定林寺一切經論。以類相從成。八十卷。皆取旻考正來上。十一年。感風疾。詔吳郡太守張充吳興太守謝覽給。舟仗資糧津發(fā)至都。晉陵太守蔡撙出門候之。嘆曰。昔仲尼素王于周。今旻公又素王于梁矣。天監(jiān)末。詔莊嚴寺。建八座法輪。講者五僧。以年臘相次。旻最處后。而徒眾劇繁。莊嚴講堂。宋世祖所立者。其高廣??[〦/柔]。非他處比。是日至不能容。詔聽停講五十日。益辟窗牗。進床五十張。猶云迫隘。桄程為之摧折云。講十地經于簡靜寺。先為筑堂五間。以增其舊。至日悉滿。 尤薄于勢要。吳郡陸倕一日造房。旻稱疾不見。倕欣然曰。此誠弟子所望也。時吳興太守蕭昂過山展禮。山主智遷以告旻。旻曰。吾山藪病夫。無事見貴二千石。昔戴颙隱居北嶺。宋江夏王詣之。颙高臥牗下。不與相見。吾雖德薄。請附于戴公。及蕭至。旻從后門遁去。 其年?;侍右嗲餐ㄊ律崛撕嗡汲巍V露Y贈物。大通五年。詔還都。徙居開善寺。于路舊疾。增劇八年二月一日卒。壽六十一詔。以其月六日。窆鐘山之開善。 初旻樂禪默。乃依所立義。獲入定。問諸禪師。皆曰門戶雖殊。造寂則一。每開講先使眾于坐定后為舍靈轉經曰。道安故事也。時靈根寺道超。勤學。每禱佛。愿如旻。忽夢。人曰。僧旻法師。毗婆尸佛時。已能講說。君始發(fā)心。豈可遽及耶。但自加功。當得開解。 旻造彌勒像。朝夕禮謁。夢像遣化。送菩提樹。曰菩提者。梁言道場樹也。弟子頗宣其言。旻止之。著述殆百馀卷。行世。
續(xù)高僧傳·卷第五 義解篇初
釋僧旻。
姓孫氏。
家于吳郡之富春。
有吳開國大皇帝其先也。
幼孤養(yǎng)能言而樂道。
七歲出家。
住虎丘西山寺。
為僧回弟子。
從回受五經。
一聞能記。
精神洞出標群獨秀。
每與同輩言謔及諸典禮。
未嘗不慨慨然欲為己任。
宋吏部郎吳郡張辯謂之曰。
沙彌何姓家在何處。
旻曰。
貧道姓釋。
家于此山。
辯甚異之。
特進張緒見而嘆曰。
松柏雖小已有陵云之氣。
由是顯譽。
年十三隨回出都住白馬寺。
寺僧多以轉讀唱導為業(yè)。
旻風韻清遠了不厝意。
年十六而回亡。
哀容俯仰率由自至。
喪禮畢移住莊嚴師仰曇景。
景久居寺任。
雅有風軌。
大小和從。
寺給僧足。
旻安貧好學。
與同寺法云禪崗法開。
稟學柔次達亮四公經論。
夕則合帔而臥。
晝則假衣而行。
往返咨詢不避炎雪。
其精力篤課如此。
大明數論究統(tǒng)經律。
原始要終望表知里。
內鑒諸己旁啟同志。
前疑往結靡不冰泮。
雖命世碩學有是非之辯。
旻居中振發(fā)曾無擁滯。
光緒既著風猷弘遠。
齊文惠帝竟陵王子良。
深相貴敬請遺連接。
尚書令王儉。
延請僧宗講涅槃經。
旻扣問聯環(huán)言皆摧敵。
儉曰。
昔竺道生入長安。
姚興于逍遙園見之。
使難道融義。
往復百翻言無不切。
眾皆睹其風神服其英秀。
今此旻法師超悟天體。
性極照窮言必典詣。
能使前無橫陣。
便是過之遠矣。
文宣嘗請柔次二法師。
于普弘寺共講成實。
大致通勝冠蓋成陰。
旻于末席論議。
詞旨清新致言宏邈。
往復神應聽者傾屬。
次公乃放麈尾而嘆曰。
老子受業(yè)于彭城。
精思此之五聚。
有十五番以為難窟。
每恨不逢勍敵。
必欲研盡。
自至金陵累年始見竭于今日矣。
且試思之晚講當答。
及晚上講裁復數交詞義遂擁。
次公動容顧四坐曰。
后生可畏。
斯言信矣。
年二十六。
永明十年始于興福寺講成實論。
先輩法師高視當世排競下筵。
其會如市山棲邑寺莫不掩扉畢集。
衣冠士子四衢輻湊。
坐皆重膝不謂為迮。
言雖竟日無起疲倦。
皆仰之如日月矣。
希風慕德者不遠萬里相造。
自晉宋相承凡論議者。
多高談大語競相誇罩。
及旻為師范。
棱落秀上機變如神。
言氣典正。
座無洪聲之侶。
重又性多謙讓。
未常以理勝加人。
處眾澄眸如入禪定。
其為道俗所推如此。
時人稱曰。
折剖磐隱通古無例。
條貫始終受者易悟。
庶方蕩諸異論大同正法矣。
于是名振日下。
聽眾千馀。
孜孜善誘曾無告倦。
晉安太守彭城劉業(yè)。
嘗謂旻曰。
法師經論通博。
何以立義多儒。
答曰。
宋世貴道生。
開頓悟以通經。
齊時重僧柔。
影毗曇以講論。
貧道謹依經文。
文玄則玄。
文儒則儒耳。
時竟陵王世子蕭照胄。
出守會稽。
要旻共往。
征虜別之。
旻曰。
吾止講席。
相識未嘗修詣。
承其得郡。
便狼狽遠別。
意所不欲。
眾因是亦止。
永元元年。
敕僧局請三十僧。
入華林園夏講。
僧正擬旻為法主。
旻止之。
或曰何故。
答曰。
此乃內潤法師。
不能外益學士。
非謂講者。
由是譽傳遐邇名動京師。
瑯琊王仲寶。
吳人張思光。
學冠當時清貞獨絕。
并投分請交申以縞帶。
年立之后頻事開解蔚為宗匠。
九部五時若指諸掌。
玄理伏難坦然夷易。
故緇素結轍華俗邀延往復屯萃矣。
時有令聞夙成負先來之風。
耆年素望懷新舊之恥。
設伏者比肩翹關者間出。
旻隨方領會。
弘量有馀。
皆銜璧輿櫬響然風靡者一人而已。
值齊歷橫流道屬昏诐。
時寵小人世嫉君子。
因避地徐部。
仍受請入吳。
法輪繼轉勝幢屢建。
皆隨根獲潤有聲南北。
皇梁膺運乃翻然自遠言從帝則。
以天監(jiān)五年游于都輦。
天下禮接下筵亟深眷悅。
敕僧正慧超銜詔至房。
欲屈與法寵法云汝南周舍等。
時入華林園講論道義。
自茲已后優(yōu)位日隆。
六年制注般若經。
以通大訓。
朝貴皆思弘厥典。
又請京邑五大法師。
于五寺首講。
以旻道居其右。
乃眷帝情深見悅可。
因請為家僧。
四事供給。
又敕于慧輪殿講勝鬘經。
帝自臨聽。
仍選才學道俗釋僧智僧晃臨川王記室東莞劉協(xié)等三十人。
同集上定林寺。
抄一切經論以類相從。
凡八十卷。
皆令取衷于旻。
十一年春忽感風疾后雖小間。
心猶忘誤言語遲蹇。
旻曰。
自登座講說已二十年。
如見此病例無平復。
講事盡矣。
乃修飾房內隔立道場日夜禮懺。
后吳郡太守張充。
吳興太守謝覽。
各遣僚左至都表上延請。
有敕給船仗資糧發(fā)遣。
二郡迎候舟楫滿川。
京師學士云隨霧合。
中途守宰莫不郊迎。
晉陵太守蔡撙。
出侯門迎之嘆曰。
昔仲尼素王于周。
今旻公又素王于梁矣。
天監(jiān)末年。
下敕于莊嚴寺。
建八座法輪。
講者五僧以年臘相次。
旻最處后。
眾徒彌盛。
莊嚴講堂。
宋世祖所立。
欒櫨增映延袤遐遠。
至于是日不容聽眾。
執(zhí)事啟聞。
有敕聽停講五日。
悉移窗戶四出檐霤。
又進給床五十張。
猶為迫迮。
桄桯摧折日有十數。
得人之盛皆此類焉。
旻因舍什物嚫施擬立大堂。
慮未周用付庫生長傳付后僧。
又于簡靜寺講十地經。
堂宇先有五間。
慮有迫迮又于堂前權起五間。
合而為一。
及至就講寺內悉滿。
斯感化之來殆非意矣。
少與齊人張融謝眺友善。
天下才學通人莫不致禮。
雖居重名不嘉榮勢。
閑處一室簡通豪右。
眾人多恨之。
唯吳郡陸倕。
博學自居。
名位通顯早崇禮敬。
旻亦密相器重。
時為太子中庶。
儐從到房。
旻稱疾不見。
倕欣然曰。
此誠弟子所望也。
人皆推倕之愛名德也。
彌重旻之不趣于世。
暨普通之后。
先疾連發(fā)彌懷退靜。
夜還虎丘人無知者。
時蕭昂出守吳興。
欲過山展禮。
山主智遷先知以告旻。
旻曰。
吾山藪病人。
無事見貴二千石。
昔戴颙隱居北嶺。
宋江夏王入山詣之。
高臥牖下不與相見。
吾雖德薄請附戴公之事矣。
及蕭至旻從后門而遁。
其年皇太子。
遣通事舍人何思澄。
銜命致禮。
贈以幾杖爐奩褥席麈尾拂扇等。
五年下敕延還移住開善。
使所在備禮發(fā)遣。
不得循常以稽天望。
于路增劇未堪止寺。
權停莊嚴因遂彌留以至大漸。
良醫(yī)上藥備于寺內。
中使參侯相望馳道。
以大通八年二月一日清旦。
卒于寺房。
春秋六十一。
天子悲惜儲君嗟惋。
敕以其月六日。
窆于鐘山之開善墓所。
喪事大小隨由備辦。
隱士陳留阮孝緒。
為著墓志。
弟子智學慧慶等。
建立三碑。
其二碑。
皇太子湘東王。
并為制文樹于墓側。
徵士何胤。
著文立于本寺。
初旻嘗樂于禪默。
乃依所立義試遍安心。
旬日之間遂得入定。
問諸禪師皆云。
門戶雖殊造寂不異。
又嘗于講日謂眾曰。
昔彌天釋道安。
每講于定坐后。
常使都講等為含靈轉經三契。
此事久廢。
既是前修勝業(yè)。
欲屈大眾各誦觀世音經一遍。
于是合坐欣然遠近相習。
爾后道俗舍物乞講前誦經。
由此始也。
時有靈根寺道超比丘。
勤學自勵。
愿明解如旻。
夢有人言。
僧旻法師毗婆尸佛。
已能講說。
君始修習。
云何可等。
但自加功。
不患不達。
隨分得解。
后大領悟。
旻嘗造彌勒佛并諸供具。
朝夕禮謁。
乃夢見彌勒佛遣化菩薩送菩提樹與之。
菩薩曰。
菩提樹者。
梁言道場樹也。
弟子頗宣其言。
旻聞而勖之曰。
禮有六夢。
正夢唯一。
乃是好惡之先徵。
故周立占夢之官。
后代廢之。
正以俗人澆薄亟多假托。
吾前所夢乃心想耳。
汝勿傳之。
以莊嚴寺門及諸墻宇古制不工。
又吳虎丘山西寺朽壞日久。
并加繕改事盡弘麗。
旻所造經像全不封附。
須者便給。
放生布施未嘗倦廢。
弟子咨曰。
和上所修功德誠多。
未始建大齋會。
恐福事未圓。
旻曰。
大齋乃有一時發(fā)起之益。
吾寡乏人力難得盡理。
又且米菜醬酢樵水湯灰踐踰澆炙。
信傷害微蟲豈有數量。
慮有此事故不敢為也。
始復求寄王官官府有勢之家。
使役雖多彌難盡意。
近識觀之藉此開悟。
智者窺人有求名之誚。
要請法俗侵星早到。
若不專至有乖素心。
若現斯言猶涉譏笑。
故吾不為也。
旻美言笑善舉止。
吐納膏油自生顧眄風飆滿室。
凡所施為不為名利。
勤注教勖形于言晤。
先人后己常若不及。
常有馀師言弟子不恭者。
旻呼與相見為設飲食。
方便誘喻遂成善士。
生無左道卜筮。
不妄同惑凡人。
又不假托奇怪以誑近識。
貴人君子皆景慕焉。
營居負販者亦望風而畏敬。
聞其名者偽夫正鄙夫立。
所著論疏雜集。
四聲指歸詩譜決疑等。
百有馀卷流世。
釋曇藏 朝代:隋末唐初

人物簡介

新脩科分六學僧傳·卷第二十五 感通科
姓楊氏。
弘農華陰人。
年十五。
或以其有夭相。
二親即為姻媾。
以冀嗣續(xù)。
非其志也。
乃竟遁去。
欲遂薙落。
而未遇其人。
方默念觀世音。
道值黔而牧二牛者。
從問所可宿地。
則曰。
西行有寺。
稍聞鐘聲。
果見寺。
而僧徒尤眾。
且為圓頂無難色。
竣事即出門。
僅百步回顧無所見。
由是知為化境云。
黎明西奔隴上尋還京邑。
住旌善寺登且戒聽習經論。
意義有所疑則往山東稽諸宿德。
地持十地無擁滯。
晚歸隸貫光明寺獻后崩。
召住禪定。
國朝造會昌寺。
詔為上座。
貞觀譯經詔證義。
又詔主興善寺。
藏固讓舉藍田化感寺潤法師。
自代果稱旨。
東宮有疾。
入授戒而瘳。
賜帛賜衣。
且詔度僧三千。
并造普光寺。
使隸焉。
詔問得遙受戒不。
藏以地持論。
謂若無戒師。
發(fā)弘誓愿得菩薩戒。
因以論文進。
仍以御制懺悔詞。
令藏宣讀。
皇后疾。
詔入寢殿授戒。
賜物豐渥。
九年三月十八日。
終于會昌寺。
春秋六十九。
兩宮哀慟。
葬郊西起塔圖形以垂不朽。
太子詹事黎陽公于志寧文其碑。
續(xù)高僧傳·卷第十三 義解篇九
釋曇藏。姓楊氏。弘農華陰人。家世望門。清心自遠。年十五。占者謂為壽短。二親哀之即為姻媾。既本非情。慮有推逼。遂逃亡山澤。惟念誰度行至外野。少非游踐莫知投告。但念觀音。久值一人貌黑而驅二牛。因問所從可得宿不。便告藏曰。西行有寺不遠當至。尋聞鐘聲。忽見僧寺。因求剃落便遂本心。即遣出門可行百步?;赝灰娋媚颂烀?。西奔隴上求法為務。晚還京邑。于旌善寺行道受戒。聽諸經律意有所昧。又往山東。彼岸諸師競留對講。地持十地名稱普聞。故東漸海濱南窮淮服。聽涉之最無與為儔。及返京師住光明寺。詮發(fā)新異擅聲日下。獻后既崩召入禪定。性度弘裕風范肅成。故使道俗推崇。綱維領袖。恒為接對之役也。賓客席上之美。談敘曠世之能。見之今矣。大唐御世。造寺會昌。又召以為上座。撫接長幼殊有奇功。貞觀譯經又召為證義。時以藏威烈氣遠容止清肅??蔀榕d善寺主。藏深懷禮讓用開賢路。乃薦藍田化感寺閏法師焉。即依其言舉稱斯目。及皇儲失御。便召入宮。受菩薩戒翌日便瘳。敕賜絹數百段。衣對亦爾。度人三千。并造普光寺焉。尋又下敕。得遙受戒不。藏曰。地持論云。若無戒師。發(fā)弘誓愿。得菩薩戒。因進論文。敕乃以懺詞令藏披讀。至皇后示疾。又請入宮。素患腰腳。敕令輿至寢殿受戒。施物極多并充功德。至貞觀九年三月十八日終于會昌寺。春秋六十有九。哀動兩宮吊贈相次。詔葬郊西嚴村。起塔圖形。東宮詹事黎陽公于志寧為碑文。見于塔所。
釋志超 朝代:隋末唐初

人物簡介

新脩科分六學僧傳·卷第十四 弘法科(四)
姓田氏。
其先同州馮翊人。
后徙并之榆次。
超小欲脫俗。
而二親以無他子。
常抑絕之。
弱冠強為納室。
超夜坐床上。
為妻說法。
妻亦感激流淚。
久之辭去。
年二十七。
依里之開化慧瓚禪師薙落。
既受具。
即往定州探律稟教。
閱五載而學有成緒。
乃入太原之西北山。
創(chuàng)立禪林。
曉夕修定。
玄侶聞風。
不遠而至。
大業(yè)初。
有司禁僧。
不得檀出寺門。
超入京師將以聞上。
內史以事非要害。
擁蔽不通。
季年??盜充斥。
并部尤甚。
而超徒眾云臻。
糧粒山積。
一夕持炬排門。
白刃交臨。
而坐者株杌。
略不搖動。
賊皆拜伏。
超因隨宜誘掖。
以導其善。
高祖起義。
超亦遷住凝定寺。
義寧二年。
入京奉賀受禪。
引見太極殿。
左仆射魏國公裴寂于邀其第之別院以居。
無何而沙門。
靈潤智信智光等。
以貴游之地。
非宴寂之場。
乃延之藍田山化感寺。
武德五年。
又徙晉之介山抱腹巖。
既而復治汾州介休縣之光嚴寺。
蓋山林則便于練行。
朝市則易于接物也。
貞觀十五年三月十一日。
卒于光嚴。
壽七十有一。
葬汾城之南山。
續(xù)高僧傳·卷第二十 習禪五
釋志超。俗姓田。同州憑翊人也。遠祖流寓遂居并部之榆次焉。少在童齔智量過人。精厲不群雅度標遠。厭世從道貫徹藏俞。而二親恃超更無兄弟。雖述其志常用抑之望嗣宗族。遂從儒流遍覽流略。年垂壯室私為娉妻。超聞之避斯塵染。乃逃竄林野。親姻周覓藏影無方。既被執(zhí)身抑從伉儷。初則合[承/巳]為蹤。終亦同掩私室。冀行婚禮也。惟置一床超乃抽氈席地。令妻坐上。躬自處床。儼思加坐勤為說法。詞極明據。妻便流淚禮謝辭以相累。頻經宵夕事等金形。屢被??勸誠逾玉質。既確乎難拔。親乃捐而放之。年二十有七。投并州開化寺慧瓚禪師。瓚志德澄明行成眾范。未展度限歷試諸難。志超潔正身心勤履眾務。僧徒百數供雜五行。兩食恒備六時無缺。每有苦役必事身先。瓚親閱驗。其情守節(jié)度令受具。自進戒品專修行儀。即往定州尋采律藏括其精要刪其繁雜。五夏不滿三教備圓。乃返故鄉(xiāng)依巖綜習。初入太原之西比干山。棲引英秀創(chuàng)立禪林。曉夕勤修定慧雙啟。四儀托于戒節(jié)。二行憑于法依。學觀詵詵無威而肅。致使聞風不遠而至。大業(yè)初歲政網嚴明。擁結寺門不許僧出。超聞之慨而上諫。被衣舉錫出詣郡城。望有執(zhí)送將陳所諫。而官私弗顧。乃達江都即以事聞。內史以事非要害。不為通引。還遣并部。至隋季多難寇賊交橫。民流溝壑死者太半。而超結徒勸聚馀糧不窮。但恐盜竊相陵便欲奔散乃以法誡勸無變爾情。鏡業(yè)既臨逃響何地。眾感其言心期遂爽準式禪禮課時無輟。嘗夜坐禪。忽有群賊排門直進。炬火亂舉白刃交臨合坐端然相同儀象。賊乃投仗于地拜伏歸依。超因隨宜誘引量權授法。咸發(fā)心敬合掌而退。其剛略攝御皆此類也。高祖建義太原。四遠咸萃。超惟道在生靈。義居乘福。即率侶晉陽住凝定寺。禪學數百清肅成規(guī)。道俗欽承貴賤恭仰。及皇旗南指三輔無塵。義寧二年。超率弟子二十馀人奉慶京邑。武皇夙承嘉望。待之若仙。引登太極敘之殊禮。左仆射魏國公裴寂。挺生不世器璉宏深。第中別院置僧住所。邀延一眾用以居焉。亟歷寒暑業(yè)新彌厲。但為貴游諠雜外進無因。必附林薄方程慕遠。時藍田山化感寺沙門靈閏智信智光等。義解鉤玄妙崇心學。同氣相求宛然若舊遂延住彼山。棲志得矣。攝緣聚結其赴如云。賢圣語默互相敦重。而寺非幽阻隸以公途?;捋E之賓卒難承業(yè)乃徇物關表意在度人。還返晉川選求名地。武德五年。入于介山創(chuàng)聚禪侶。巖名抱腹四方有澗。下望百尋上臨千仞。泉石結韻于仙室。風雨飄清于林端。遂使觀者至止陶鑄塵心。自強誨人無倦請益。又于汾州介休縣治立光嚴寺。殿宇房廊躬親締搆。赫然宏壯有類神宮。故行深者巖居。道淺者城隱。師資肅穆競業(yè)其誠。聆音察色惟若不足。忽因遘疾便知不久。誡累殷勤示以禍福。以貞觀十五年三月十一日卒于城寺。春秋七十有一。山世同嗟賓主齊慟。德仁既往學肆斯分。葬于城南山阜。自服膺釋種。意在住持。晝夜剋勤攝諸后學。所以日別分功禮佛五百。禪結四時身誡眾侶。有虧殿罰。而自執(zhí)熏爐隨唱屈禮。未嘗置地及以虧拜。及坐禪眾也互相懲誡。才有昏睡親行勵率。有來投造無不即度授以戒范。進止威儀攝養(yǎng)將迎禮逾天屬。時遭嚴敕度者極刑。而曾無介懷。如常剃落。致陸海慕義避世逸僧憑若大山依而修道。時講攝論維摩起信等。并詳而后說。深致適機。嘗以武德七年止于抱腹。僧徒僅百偏資大齋。麥惟六石同置一倉。日磨五斗用供常調。從春至夏計費極多。怪而檢覆止磨兩斛。據量此事幽致可思。又數感異僧乘虛來往。雖無音問儀形可驗。才若墮者便蒙神警。至于召眾鐘聲隨時自響。石泉上涌隨人少多。靈瑞屢興如此者非一。而奉敬戒法罕見其儔。護慎威儀終始無替。自隋唐兩代親度出家者近一千人。范師遺訓在所聞見。傳者昔預末筵蒙諸惠誥。既親承其績故即而敘焉。
高僧摘要·道高僧摘要卷一
姓田。
同州馮翊人。
少在童齔。
智量過人。
厭世從道。
而二親恃超。
望嗣宗族。
遂從儒流。
遍覽流略。
年垂壯室。
私為聘妻。
超聞之。
避斯塵染。
乃逃竄林野。
親姻周覓。
抑從伉儷。
初則合巹為蹤。
終亦仝掩私室。
唯置一床。
超乃抽氈席地。
令妻坐上。
躬自處床。
儼思伽坐。
勤為說法。
詞極明據。
妻便流淚。
禮謝辭以相累。
頻經宵夕。
事等金形。
屢被訹勸。
誠逾玉質。
既確乎難拔。
親乃捐而任之。
年二十有七。
投并州開化寺慧瓚禪師。
出家受具。
自進戒品。
專修行儀。
即往定州。
尋采律藏。
括其精要。
刪其繁雜。
五夏不滿。
三教略圓。
乃返故鄉(xiāng)。
入太原之西北千山。
棲引英秀。
創(chuàng)立禪林。
曉夕勤修。
定慧雙啟。
大業(yè)初歲。
政綱嚴明。
擁結寺門。
不許僧出。
超聞之。
慨而上諫。
披衣舉錫。
出詣郡城。
乃達江都。
即以事聞。
內史以事非要害。
不為通引。
至隋季多難。
寇賊交橫。
民流溝壑。
死者大半。
而超結徒歡聚。
馀糧不窮。
但恐盜竊相陵。
便欲奔散。
乃以法誡勸。
無變爾情。
鏡業(yè)既臨。
逃響何地。
眾感其言。
心期遂爽。
準式禪禮。
課時無輟。
嘗夜坐禪。
忽有群賊。
排門直進。
炬火亂舉。
白刃交臨。
合坐端然。
相同儀像。
賊乃投伏于地。
拜伏歸依。
超因隨宜誘引。
量權授法。
感發(fā)心敬。
合掌而退。
高祖建義太原。
四遠咸萃。
超惟道在生靈。
義居乘福。
即率侶晉陽。
住凝定寺。
禪學數百。
清肅成規(guī)。
道俗欽承。
貴賤恭仰。
及皇旗南指。
三輔無塵。
義寧二年。
超率子弟二十馀人。
奉慶京邑。
武皇夙承嘉望。
待之若仙。
引登太極。
敘之殊禮。
左仆射魏國公裴寂。
第中別院。
置僧住所。
邀延眾居。
亟歷寒暑。
業(yè)新彌厲。
時藍田山化感寺。
沙門靈潤智信智光等。
義解鉤玄。
妙崇心學。
同氣相求。
延住彼山。
挕緣聚結。
其赴如云。
武德五年。
入于介山。
創(chuàng)聚禪侶。
觀者至止。
陶鑄塵心。
又于汾州介休縣治。
立光嚴寺。
赫然宏壯。
有類神宮。
師資肅穆。
忽因遘疾。
以貞觀十五年三月十五日。
卒于城寺。
春秋七十有一。
僧慧棱 朝代:隋末唐初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576—640 【介紹】: 隋唐時僧。西隆人,俗姓申屠。八歲于襄陽檀溪寺出家,十六歲至荊州茅山,從師三年。隋末歸襄陽,尋又入蜀。吐言質樸,談理入微,時號為得意棱。曾坐事下成都獄,得釋東歸安州。后住襄州紫金寺。
新脩科分六學僧傳·卷第二十五 感通科
西隆之申屠氏子也。
父既喪而生。
繄母鞠育三歲。
即知有佛法。
而愿聽焉。
母憐之。
??游襄陽。
潤法師方開三論。
一造座隅。
深有領寤。
八歲喪母。
遂依檀溪寺誕律師出家。
年十六能以經之大意奇理。
往問于荊州茅山明法師。
房中曲教不有有者迄三年。
而深會其旨。
復從安州皓師。
入蜀而覆述之際。
尤得皓意。
人因謂之得意棱。
及皓以誣罔下成都縣獄。
棱亦在囚。
眾請講三論講才五偏。
而詔釋無所問。
會安州饑。
耀貴如珠。
棱日丐以濟。
皓而弘演不稍倦。
皓疾棱代之無難色。
時席端俊秀三十馀人。
皆以其所說涅槃悉違皓義。
及皓疾愈。
白請定之。
于是皓召棱前敘輒云。
是是由爾靡伏。
皓將終握棱手曰。
勿貪利養(yǎng)。
勿憚劬勞。
戰(zhàn)戰(zhàn)兢兢。
如履刀劍。
乃可以傳燈續(xù)佛慧命也。
先是棱夢失目。
又人持放光寶鏡來。
印其身至是果驗。
未幾歸襄州紫金寺五年。
弘論。
貞觀八年。
弘涅槃大品惟度等經于須彌寺。
十二年三月。
夢所住寺。
群鳥飛散。
因散眾。
十四年正月。
感通寺昶法師夢閻王謂曰。
吾茲請棱公講三論。
拔公講法華矣。
棱聞之喜曰。
吾發(fā)愿常處地獄教化。
茍果斯愿奚憾。
九月州。
牧蔣王見其弱。
送韶州鐘乳粉令服。
其夜夢衣冠者戒曰。
勿服。
閻王莊嚴道場。
竟大有乳藥。
十月十五日。
忽告弟子以吾五藏已崩。
而無痛苦。
四更起坐告寺主。
寶度曰。
吾觀小年時事。
皎如目前。
俄聞外有大聲曰。
法師早起燒香使人到矣。
度問使人為誰。
答曰閻王使也。
小食時。
棱斂容卒。
十四年十月十六日也。
壽六十五。
續(xù)高僧傳·卷第十四 義解篇十
釋慧棱。姓申屠氏。西隆人。胎中父亡。惟母鞠育。三藏懁慧。思愿聞法。母氏憐其孤苦。相從來聽襄陽閏法師三論。文義之間深有領覽。年至八歲其母又終。無師自發(fā)。獨詣邑西檀溪寺誕律師而出家。十六乃往荊州茅山明法師下。依位伏聽。問經大意深有奇理。召入房中。三年曲教惟陳不有有也棱于此義深會其旨。隋末還襄。又逐安州皓師入蜀凡有法輪皆令覆述。吐言質樸談理入微。時人同號得意棱也。及皓下獄。棱亦同繩。身被桎梏于成都縣。一獄囚徒請講三論。周于五遍。敕遂釋放。便逐皓還。既達安州糧粒勇貴。旦往隨州巡里告索。暮達皓所如常采聽。往還三百深有足功。然其報力雄猛。生無一患。門學所推。及皓力微四大退貶。令代講涅槃。咸怪其言謂違皓義。時席端俊異者三十馀人。將往副水百有馀日。惟講三論。后皓患愈還返安州。常于皓房敘經大意。外有側聽皆為漫語白皓曰。棱于初章全若不解。明日上講。請為定之。及時告曰。欲定初章者出來。時問侶蓋眾者二十五人。一一誦呈。皆云不是。棱最后述句。句雖異皆云得意。由是靡伏莫敢輕者。皓之將終告曰。棱公來。吾今付囑最后續(xù)種。自吾講來惟汝一人得經旨趣。乃握棱手曰。夫講說者應如履劍。不貪利養(yǎng)不憚劬勞。欲得燈傳多于山寺。讀經法事并為物軌。如為一人眾多亦然。如此可名報佛恩也。又曰。共公同涉苦辛。年載不少。惟以無相為本。然后言矣。語已而終。初未囑前。棱夢神人失兩眼。又見一人著青衣執(zhí)寶鏡放光來印。棱心既受訣已。百日懷戀。后還襄州紫金寺。講論五年。眾有三百。貞觀八年又還須彌。講涅槃大品惟度等經。至十二年三月。夢鷹入寺群鳥飛去。因即散眾。及司功搜訪。一無所獲蔣王臨襄。佛法昌顯。請于梵云相續(xù)齋講。道俗翕習又復騰涌。至十四年正月半。有感通寺昶法師。曰夢見閻王請棱公講三論。拔公講法華如何。棱曰。善哉?;劾獍l(fā)愿。常處地獄教化眾生講大乘經。既有此徵。斯愿畢矣。至九月末。蔣王見棱氣弱。送韶州乳二兩。逼令服之。其夕夢見一衣冠者曰。勿服此乳。閻羅王莊嚴道場已竟大有乳藥。至十月半黃昏時。遂覺不悆。告弟子曰。吾五藏已崩無有痛所。四更起坐告寺主寶度曰。憶年八歲往龍泉寺借觀音。未至耆阇已講三遍皎如目前。言未訖。外有大聲告曰。法師早起燒香。使人即到。度曰何人。答曰。閻羅王使迎。棱即起燒香洗浴懺悔禮佛訖。還房中與度別。食粥未了。便取一生私記焚之曰。此私記于他讀之。不得其致矣。至小食時異香忽來。棱斂容便卒。即十四年十月十六日也。春秋六十有五。合境僧眾七日七夜法集功德。蔣王贈絹五十疋。送于鳳林山。玄素同集五千馀人。開講設齋。終日方退云。
僧法沖 朝代: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唐僧。隴西成紀人,俗姓李,字孝敦。初與房玄齡友善,官鷹揚郎將。母喪,讀《涅槃經》,頓生道心,遂出家。一生游道為務,棲泊無定。玄齡為宰相,以書召之,不從。卒年七十九。有《楞伽私記》。
新脩科分六學僧傳·卷第十六 護教科(二)
字孝敦。
姓李氏。
隴西成紀人。
祖考歷仕魏齊。
而沖則兗產也。
幼俊穎。
傲岸時俗。
弱冠已與仆射房玄齡相善。
玄齡嘗謂之曰。
丈夫于少壯時。
位不登五品者。
便宜棄去祿位。
以優(yōu)逸自處。
沖年二十四歲。
任鷹揚郎捋。
遭母憂。
讀涅槃經。
至居處迫迮之文。
遂發(fā)心出家。
聽講涅槃三十馀過。
復聽安州皓法師講大品三論棱伽。
于是入武都山。
以平日所得于文字語言者。
而躬行之。
年三十。
游冀州。
貞觀初。
詔私度者處死。
時僧避難嶧陽山中。
資給窘乏。
沖誓不顧身。
即剃落。
走州縣。
告急守宰曰。
但施糧餉。
終獲福祐。
諸守宰嘉其烈亮。
而周濟之。
乃兩分其僧。
各置米十斛許。
其一四十馀人而食之。
經年米嘗不減。
其一五六十人食。
僅兩日。
米已告竭。
沖曰。
無足怪者。
蓋所學有大小。
所脩有勤墮。
則所感宜不同如此。
久之避難而至者。
日以增益。
復值雨潦。
莫之歸宿。
山有大巖。
虎狼所棲托也。
沖竟造。
而告語使去。
果去不旋踵。
當是時。
沖雖身營眾務。
仍依哲匠。
探討華嚴。
如常時。
及難釋。
再往安州皓法師。
已入滅矣。
道士蔡于晃。
方以閑習內外典籍自負。
而吾徒之往來者。
過相輔贊。
一日道俗盛集。
俾于晃升座。
開佛經。
沖以其外道。
而力沮之。
識者謂沖識。
末世護法菩薩。
俄以棱伽奧義久廢。
所在求訪。
無恤夷險。
始慧可禪師。
以達磨之傳。
南天竺一乘宗旨。
盛習此經。
故其后裔。
如皓法師者。
尤加勖勵。
沖即依稟。
屢蒙擊節(jié)。
自爾闡演三十馀過。
后學賴以啟悟者。
殆莫殫紀今敘師承。
使將來有所考據云。
達磨禪師出慧可慧。
育二師。
育師受道。
不務言說。
可師出粲師。
慧師。
盛師。
那老師。
端師。
長藏師。
真法師。
玉法師(已上并講演。
無著述)。
又出善老師(鈔四卷)。
豐師(疏五卷)。
明師(疏五卷)。
胡明師(疏五卷)。
遠承可師者。
有大聰師(疏五卷)。
道蔭師(鈔四卷)。
沖法師(疏五卷)。
岸法師(疏五卷)。
寵法師(疏八卷)。
大明師(疏十卷)。
不承可師。
自依攝論者。
遷師(疏四卷)。
尚德律師(出入棱伽疏十卷)。
曠法師。
弘智師(召住京師西明。
身亡法絕)。
明禪師后。
伽法師。
寶瑜師。
寶迎師。
道塋師(并傳鐙揚化)。
沖公。
專以棱伽命家。
前后敷弘。
殆二百過。
當其說時。
曾未涉文。
而通變適緣。
寄勢陶誘。
莫不曲當。
異師學者苦請出義。
乃告曰。
義者見之言說。
則已粗矣。
況在紙上者乎。
是謂粗中之粗。
事難一向。
作疏五卷。
題為私記。
以示不敢公于天下也。
然沖周行東川。
不任官貫。
頻有度次。
高讓不受。
年將知命。
有詔兗州度人。
抑令入度。
隸州部法集寺。
雖名與公貫。
而獨以玩弄泉石。
撫接遺逸為心。
房公位居臺輔。
作書招之。
沖題書背曰。
我于三界無所須。
卿至三槐位亦極。
公屢招不赴。
惟以弘法自任。
席筵甫展。
冠蓋鼎來。
中書杜正倫。
親廁下陳。
共評玄義。
弘福潤法師
初未相識。
曰何處老大德。
答曰。
兗州老小僧也。
問何為遠至。
答聞此間知一乘者少。
故欲以一乘教網。
漉信地魚龍耳。
曰。
斯則大心開士也。
偶行至大興善寺。
萬年令鄭欽泰。
于寺打人。
沖止之曰。
公勿于此打人。
欽泰曰。
打人罪。
我自當。
沖曰。
罪不自當使誰當耶。
然國家立寺。
本欲安寧社稷。
唯善行之。
公今于寺打人。
豈名為國祈福哉。
欽泰禮謝。
又三藏玄奘。
不許人講舊所翻經。
沖曰。
君依舊經出家。
若不許弘舊經者。
君可還俗。
更依新翻經出家。
方許君此意。
奘聞遂止。
噫何可及哉。
仆射于志寧謂。
沖寔法界頭陀僧。
未易以名實拘也。
其言得之。
顯慶間。
還兗。
至今麟德。
年七十九。
后不知所終。
續(xù)高僧傳·卷第三十五 感通篇中
釋法沖。
字孝敦。
姓李氏。
隴西成紀人。
父祖歷仕魏齊故。
又生于兗部。
沖幼而秀異傲岸時俗。
弱冠與仆射房玄齡善。
相謂曰。
丈夫年不登五品者。
則共不仕。
為逸人矣。
沖年二十四。
果為鷹揚郎將。
遭母憂讀涅槃經。
見居家迫迮之文。
遂發(fā)出家心。
聽涅槃三十馀遍。
又至安州皓法師下。
聽大品三論楞伽經。
即入武都山修業(yè)。
年三十行至冀州。
貞觀初年。
下敕有私度者處以極刑。
沖誓亡身便即剃落。
時嶧陽山多有逃僧避難資給告窮。
便造詣州宰曰。
如有死事沖身當之。
但施道糧。
終獲福祐。
守宰等嘉其烈亮。
昌網周濟。
乃分僧兩處。
各置米倉可十斛許。
一所徒眾四十馀人純學大乘并修禪業(yè)。
經年食米如本不減。
一所有五六十人才經兩日。
食米便盡。
由不修禪兼作外學。
沖告曰。
不足怪也。
能行道者。
白毫之惠耳。
蓋利由道感。
還供道眾。
行殊道業(yè)理固屢空。
于時逃難轉多。
復弊霖雨。
無處投止。
山有大巖。
猛獸所居。
沖往詣巖穴。
告曰。
今窮客相投可見容不。
虎乃相攜而去。
遂咸依之。
仍聽華嚴等經及難解。
重至安州。
有道士蔡子晃者。
閑習內外款狎僧倫。
道俗盛集僧寺。
乃令晃開佛經。
沖曰。
汝形同外道。
邪述纏懷。
茍講佛經終歸名利。
我道俗無名要惟釋子身既在此畢不得行。
早可識機無悔于后。
晃聞默然逡巡而退。
爾時大眾嘆曰。
護法菩薩斯其人哉。
沖以楞伽奧典沈淪日久。
所在追訪無憚夷險。
會可師后裔盛習此經。
即依師學。
屢擊大節(jié)。
便舍徒眾任沖轉教。
即相續(xù)講三十馀遍。
又遇可師親傳授者。
依南天竺一乘宗講之。
又得百遍。
其經本是宋代求那跋陀羅三藏翻。
慧觀法師筆受。
故其文理克諧行質相貫。
專唯念惠不在話言。
于后達磨禪師傳之南北。
忘言忘念無得正觀為宗。
后行中原。
惠可禪師創(chuàng)得綱紐。
魏境文學多不齒之。
領宗得意者時能啟悟。
今以人代轉遠紕繆后學。
可公別傳略以詳之。
今敘師承以為承嗣。
所學歷然有據。
達磨禪師后。
有惠可惠育二人。
育師受道心行口未曾說。
可禪師后。
粲禪師。
惠禪師。
盛禪師。
那老師。
端禪師。
長藏師。
真法師玉法師(已上并口說玄理不出文記)可師后。
善師(出抄四卷)豐禪師(出疏五卷)明禪師(出疏五卷)胡明師(出疏五卷)遠承可師后大聰師(出疏五卷)道蔭師(抄四卷)沖法師(疏五卷)岸法師(疏五卷)寵法師(疏八卷)大明師(疏十卷)不承可師自依攝論者。
遷禪師(出疏四卷)尚德律師(出入楞伽疏十卷)那老師后。
實禪師。
惠禪師。
曠法師。
弘智師(名住京師西明身亡法絕)明禪師后。
伽法師。
寶瑜師。
寶迎師。
道瑩師(并次第傳燈于今揚化)沖公自從經術。
專以楞伽命家。
前后敷弘將二百遍。
須便為引。
曾未涉文。
而通變適緣。
寄勢陶誘。
得意如一。
隨言便異。
師學者苦請出義。
乃告曰。
義者。
道理也。
言說已粗。
況舒在紙粗中之粗矣。
事不獲已作疏五卷。
題為私記。
今盛行之。
初沖周行東川。
不任官貫。
頻有度次。
高讓不受。
年將知命有敕度人。
兗州度抑令入度。
隸州部法集寺雖名預公貫而棲泉石撫接遺逸為心房公位居臺輔。
作書召入。
沖得題背曰。
我于三界無所須。
卿至三槐位亦極。
公又重延。
不守恒度。
翻翔都邑。
即弘大法晟動英髦。
冠蓋云蒸嘆未曾有。
中書杜正倫。
親位法席。
詳評玄義。
弘福潤法師初未相識。
曰何處老大德。
答兗州老小僧耳。
又問何為遠至。
答曰。
聞此少一乘。
欲宣一乘教網漉信地魚龍故至。
曰。
斯實大心開士也。
因行至大興善寺。
萬年令鄭欽泰。
于寺打人。
沖止之曰。
公勿于寺打人。
泰曰。
打人罪我自當。
沖曰。
道不自當可遣他受。
然國家立寺。
本欲安寧社稷。
唯善行之。
公今于寺打人。
豈名為國祈福。
泰即禮謝。
又三藏玄奘不許講舊所翻經。
沖曰。
君依舊經出家。
若不許弘舊經者。
君可還俗。
更依新翻經出家。
方許君此意。
奘聞遂止。
斯亦命代弘經護法強御之士。
不可及也。
然沖一生游道為務。
曾無棲泊。
仆射于志寧曰。
此法師乃法界頭陀僧也。
不可名實拘之。
顯慶年言旋東夏。
至今麟德年七十九矣。
神僧傳·卷第六
釋法沖。字孝敦。姓李氏。隴西成紀人也。幼而秀異傲岸時俗。年二十四遂發(fā)心出家。聽涅槃三十馀遍。又至安州皓法師下聽大品三論楞伽經。即入武都山修業(yè)。年三十行至冀州。貞觀初年下敕有私度者處以極刑。沖誓亡身便即剃落。時嶧陽山多有逃僧避難。資給告窮。便造詣州宰曰。如有死事沖身當之。但施道糧終獲福祐。守宰等嘉其烈亮膏網周濟。乃分僧兩處各置米倉。可十斛許。一所徒眾四十馀人。純學大乘并修禪業(yè)。經年食米如本不減。一所五十六人才經兩日。食米便盡。由不修禪兼修外學。沖曰。不足怪也。能行道者白毫之惠耳。時逃難轉多無處投止。山有虎穴。沖詣告曰。今窮客相投可見容否?;⒛讼鄶y而去。及難解沖乃隨處弘法。沖雖廣宣經術專以楞伽命家。中書杜正倫每咨稟之。時三歲玄奘不許講舊翻經。沖曰。君依舊經出家。若不許弘舊經者。君請還俗。更依新翻經。方許君此意。奘聞遂止。師亦命代弘經護法。強御之士不可及也。仆射于志寧曰。此法師乃法界頭陀僧也。不可名實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