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韻部
詩文庫魏時亮(共 3 首) 五律 3 作品不分行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29—1591 【介紹】: 明江西南昌人,字工甫,又字舜卿,號敬吾。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中書舍人,擢兵科給事中。屢上疏諫爭,忤高拱落職。萬歷十二年起南京大理丞,累遷南京刑部尚書。卒謚莊靖。治性理之學,有《大儒學粹》。
維基
魏時亮(1529年—1591年),字工甫,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南昌府南昌縣人,嘉靖己未進士。萬歷間累官南京刑部尚書。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己未科進士。授中書舍人,升任吏科給事中,嘉靖四十二年,任工部右給事中。嘉靖四十五年,任兵科給事中。隆慶元年(1567年)正月初七,明穆宗下詔免朝見,過了三天又傳旨免予朝見。魏時亮認為穆宗新登基,不應懈怠,于是上奏勸諫。不久,朝廷派遣魏時亮以左給事中的身份給檢討許國充當副職,出使朝鮮。先前,王侯面朝北方聽從詔令,使者面向西方宣詔。魏時亮對此進行爭辯,要求使者面向南宣布詔令?;氐匠?,晉升為戶科都給事中,趁機向穆宗奏陳遼東情況。此后,他奏請穆宗謹慎起居,罷除游玩宴樂,每天親臨便殿審理奏章、招集大臣進行裁決。興都有八千三百頃莊田,宦官強奪民田,又增加了八百頃,建立了三十六個莊園。穆宗依照撫按大吏所奏疏,吩咐有司征收租稅,將兼并田歸還給百姓?;鹿購垐驗榇苏埱竽伦冢伦谟滞庾屗麄?nèi)绱?。魏時亮極力勸諫,穆宗不聽。穆宗每次來到朝殿,默然拱手,不講一句話。等到石州陷落,有人上奏請穆宗追究大臣的罪責。過了兩日朝講結束,穆宗果然責問石州被攻陷情況?;鹿偻醣驹谂赃厬Z恿指責諸位大臣欺瞞、蒙蔽皇上?;噬喜粣?,目光盯視王本,而王本仍滔滔不絕。穆宗不悅。魏時亮彈劾王本無人臣禮,屬于大不敬,并數(shù)說了他的其他幾件不法之事,但奏疏未被采納,但輿論仍然支持他。十月初,穆宗下詔停止日講;魏時亮率領同僚上奏,稱天氣還未寒凍,不應停止。不久,他奏請將薛瑄、陳獻章、王守仁在文廟祭祀;又稱正值春天萬物復興,應該敕令有司釋放輕罪犯人,停止訴訟,穆宗均下詔同意。隆慶三年(1569年),魏時亮升任太仆寺少卿。起初,徐階、高拱互相攻擊,魏時亮與朝廷大臣攻訐高拱,使其去職。不久,高拱再次入閣,考核言官,排斥異己;魏時亮和陳瓚、張槚當時已經(jīng)擔任京卿,仍然遭到貶職。萬歷十二年,因丘蕣、余懋學等人舉薦,魏時亮出任南京大理寺丞。萬歷十三年,擔任左通政。次年,擔任太仆寺卿、光祿寺卿、都察院左僉都御史,協(xié)理院事。升任右副都御史,負責京營戍衛(wèi),他陳述了安良攘奸等十四事。不久請求根據(jù)水利、義氣、生養(yǎng)、賦役、清獄、清除盜賊、善導民俗等七件事考察郡守、縣令。還請求皇長子離開皇宮,接受教育。萬歷十六年(1588年),擔任工部左侍郎。歷刑部左、右侍郎,萬歷十八年(1590年),任南京刑部尚書。一年后卒于任。天啟年間,追謚莊靖,贈太子少保。
五言律詩
論學 其一 (丁卯八月) 明 · 魏時亮
五言律詩
問學已多歲,何人共惜陰。
長途太史氏,一片孔顏心。
靜悟參天地,真修貫古今。
莫耽文字苦,至樂在靈襟。

其二 (丁卯八月)
五言律詩
見說夷齊事,因之愛北平。
首陽重遐想,孤竹有荒城。
未遂登臨興,尤多感慨情。
紛紛千駟者,頑懦為誰清。

缺題(丁卯八月) 明 · 魏時亮
五言律詩
峻石如屏立,峨然壓水灘。
望中成砥柱,急處阻狂瀾。
挺拔波難動,孤堅性所安。
賞山須得意,不必事游觀(許從而命曰回瀾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