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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三朝
雅樂
歌
十九首
其一
俊雅
(
三曲
)
南梁 ·
沈約
四言詩 押寘韻
隋書
樂志
曰:
普通中
。薦疏
之后
。改諸
雅歌
。敕
蕭子云
制辭
。既無
牲牢
。遂省
滌雅
、
牷雅
云。
南史
曰:梁初。
郊廟
未革。
牲牷
樂辭
。皆
沈約
撰。至是
承用
。
子云
啟宜改之。
敕答
曰:此是
主者
守株
。宜
急改
也。仍使
子云
撰定
。敕曰:
郊廟歌辭
應(yīng)須
典誥
大語
。
不得
雜用
子
史文
章
淺言
。而
沈約
所撰亦多
舛謬
。
子云
作成
。敕并
施用
?!稹对娂o(jì)》云。按梁
雅樂
歌
十三首
。
樂府
分
郊廟
、射燕
二處
載之。此
六首
三朝
所用
。
郊廟
尚闕
四首
。
樂府
失載
。
惟
王建
國,
辨方
正位
。
于赫
有梁,
向明
而治。
知人則哲
,
聰明
文思
。
思皇
多士
,
俊乂
咸事。
弗
惟其
官,惟人乃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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