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申四月十三日,賊至,余擬避
至江口,行抵
石柱廟梁氏
寓居,始知
沿江亦有賊,余遂
不復前進,
下午被賊搜出,
端坐聽天,
吊打索斷,擲余于地,遂以
刀斫余頭頂七八處,又以刀
擊左臂,
筋骨幾折,幸未
發(fā)暈。
逾時就臥
草間。
踵至者見
受重傷,
不復加刃。
至十九日,舁回
寢室,家已
擄掠一空。
六月杪
勉強渡江,始能
徐步 其二 清 · 繆重熙五言律詩 押麻韻
草蘆棲七日,寇退舁回家。
病勢欣方減,兵災忽又加。
省親辭故里,侍疾到新沙。
賴得神明護,清涼悟進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