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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封還(封還)
(1).緘封退還。多指封還詔敕。漢書·王嘉傳:“﹝ 哀帝 ﹞益封 董賢 二千戶…… 嘉 封還詔書,因奏封事?!?br />(2). 唐 以后為門下省給事中的主要職務(wù)之一。 宋 費(fèi)袞 梁谿漫志·學(xué)士不草詔:“ 唐 制惟給事中得封駮,本朝 富鄭公 在西掖封還 遂國夫人 詞頭,自是舍人遂皆得封繳。” 清 顧炎武 《日知錄·封駁》:“ 唐 制,凡詔勅皆經(jīng)門下省,事有不便,得以封還?!眳⒁姟?封駮 ”。
《漢語大詞典》:封駮
亦作“ 封駁 ”。 封還并對(duì)詔敕之不當(dāng)者加以駁正。此制 漢 時(shí)已有,但無專職掌管。如 西漢 哀帝 益封 董賢 ,丞相 王嘉 “封還詔書,因奏封事”,見漢書·王嘉傳。 東漢 明帝 時(shí), 鍾離意 為尚書仆射,亦“獨(dú)敢諫爭,數(shù)封還詔書”,見《后漢書·鍾離意傳》。至 唐 始由門下省掌管,對(duì)有失宜詔敕可以封還,有錯(cuò)誤者則由給事中駁正。 五代 廢。 宋 太宗 時(shí)復(fù) 唐 舊制。 明 罷門下省長官,詔敕有不便者,由六科給事中駁正。 清 代給事中與御史職掌合并,此制遂廢。 唐 白居易 《鄭覃可給事中制》:“給事中之職,凡制敕有不便於時(shí)者,得封奏之;刑獄有未合於理者,得駮正之。” 宋 司馬光 《乞合兩省為一札子》:“蓋以中書出詔令,門下掌封駮,日有爭論,紛紜不決,故使兩省先於政事堂議定,然后奏聞?!?明 王鏊 震澤長語·官制:“ 唐 初,始合三省。中書主出命,門下主封駁,尚書主奉行?!?清 顧炎武 日知錄·封駁:“ 明 代雖罷門下省長官,而獨(dú)存六科給事中,以掌封駮之任?!眳㈤?a class='poemCommentLink' target='_blank'>《唐六典·門下省》。參見“ 封還 ”。
《漢語大詞典》:封駁(封駁,封駮)
封還并對(duì)詔敕之不當(dāng)者加以駁正。此制 漢 時(shí)已有,但無專職掌管。如 西漢 哀帝 益封 董賢 ,丞相 王嘉 “封還詔書,因奏封事”,見漢書·王嘉傳。 東漢 明帝 時(shí), 鍾離意 為尚書仆射,亦“獨(dú)敢諫爭,數(shù)封還詔書”,見《后漢書·鍾離意傳》。至 唐 始由門下省掌管,對(duì)有失宜詔敕可以封還,有錯(cuò)誤者則由給事中駁正。 五代 廢。 宋 太宗 時(shí)復(fù) 唐 舊制。 明 罷門下省長官,詔敕有不便者,由六科給事中駁正。 清 代給事中與御史職掌合并,此制遂廢。 唐 白居易 《鄭覃可給事中制》:“給事中之職,凡制敕有不便於時(shí)者,得封奏之;刑獄有未合於理者,得駮正之。” 宋 司馬光 《乞合兩省為一札子》:“蓋以中書出詔令,門下掌封駮,日有爭論,紛紜不決,故使兩省先於政事堂議定,然后奏聞?!?明 王鏊 震澤長語·官制:“ 唐 初,始合三省。中書主出命,門下主封駁,尚書主奉行?!?清 顧炎武 日知錄·封駁:“ 明 代雖罷門下省長官,而獨(dú)存六科給事中,以掌封駮之任。”參閱《唐六典·門下省》。參見“ 封還 ”。
《漢語大詞典》:封還(封還)
(1).緘封退還。多指封還詔敕。漢書·王嘉傳:“﹝ 哀帝 ﹞益封 董賢 二千戶…… 嘉 封還詔書,因奏封事?!?br />(2). 唐 以后為門下省給事中的主要職務(wù)之一。 宋 費(fèi)袞 梁谿漫志·學(xué)士不草詔:“ 唐 制惟給事中得封駮,本朝 富鄭公 在西掖封還 遂國夫人 詞頭,自是舍人遂皆得封繳?!?清 顧炎武 《日知錄·封駁》:“ 唐 制,凡詔勅皆經(jīng)門下省,事有不便,得以封還。”參見“ 封駮 ”。
《漢語大詞典》:繳奏(繳奏)
謂給事中行使職權(quán),駁正制敕之違失而封還章奏。宋史·劉一止傳:“﹝ 劉一止 ﹞遷給事中……居瑣闥百餘日,繳奏不已,用事者始忌?!?span id="tr5ttz2" class="book">《續(xù)資治通鑒·宋哲宗紹圣元年》:“帝曰:‘去冬以宮中缺人使令,因召舊人十?dāng)?shù)輩,此何繫外廷利害,而 范祖禹 、 豐稷 、 文及甫 并有章疏陳古今禍福以動(dòng)朕聽, 希純 等又繳奏爭之,何乃爾也!’”
《漢語大詞典》:封駮
亦作“ 封駁 ”。 封還并對(duì)詔敕之不當(dāng)者加以駁正。此制 漢 時(shí)已有,但無專職掌管。如 西漢 哀帝 益封 董賢 ,丞相 王嘉 “封還詔書,因奏封事”,見漢書·王嘉傳。 東漢 明帝 時(shí), 鍾離意 為尚書仆射,亦“獨(dú)敢諫爭,數(shù)封還詔書”,見《后漢書·鍾離意傳》。至 唐 始由門下省掌管,對(duì)有失宜詔敕可以封還,有錯(cuò)誤者則由給事中駁正。 五代 廢。 宋 太宗 時(shí)復(fù) 唐 舊制。 明 罷門下省長官,詔敕有不便者,由六科給事中駁正。 清 代給事中與御史職掌合并,此制遂廢。 唐 白居易 《鄭覃可給事中制》:“給事中之職,凡制敕有不便於時(shí)者,得封奏之;刑獄有未合於理者,得駮正之。” 宋 司馬光 《乞合兩省為一札子》:“蓋以中書出詔令,門下掌封駮,日有爭論,紛紜不決,故使兩省先於政事堂議定,然后奏聞。” 明 王鏊 震澤長語·官制:“ 唐 初,始合三省。中書主出命,門下主封駁,尚書主奉行?!?清 顧炎武 日知錄·封駁:“ 明 代雖罷門下省長官,而獨(dú)存六科給事中,以掌封駮之任。”參閱《唐六典·門下省》。參見“ 封還 ”。
《漢語大詞典》:封還(封還)
(1).緘封退還。多指封還詔敕。漢書·王嘉傳:“﹝ 哀帝 ﹞益封 董賢 二千戶…… 嘉 封還詔書,因奏封事?!?br />(2). 唐 以后為門下省給事中的主要職務(wù)之一。 宋 費(fèi)袞 梁谿漫志·學(xué)士不草詔:“ 唐 制惟給事中得封駮,本朝 富鄭公 在西掖封還 遂國夫人 詞頭,自是舍人遂皆得封繳。” 清 顧炎武 《日知錄·封駁》:“ 唐 制,凡詔勅皆經(jīng)門下省,事有不便,得以封還?!眳⒁姟?封駮 ”。
《漢語大詞典》:科參(科參)
明 代凡制敕有失,得封還執(zhí)奏,內(nèi)外章疏下,則由吏、戶、禮、兵、刑、工六科給事中參署付部,駁正其違誤。科臣參駁稱為“科參”。 清 顧炎武 日知錄·封駁:“ 明 代雖罷門下省長官,而獨(dú)存六科給事中,以掌封駮之任。旨必下科,其有不便,給事中駮正到部,謂之科參。六部之官無敢抗科參而自行者,故給事中之品卑而權(quán)特重?!?/div>
《漢語大詞典》:繳寢(繳寢)
謂封還制命而停止其事。 宋 周密 齊東野語·趙伯美:“﹝ 吳蒙明 ﹞以病丐祠,有旨轉(zhuǎn)一官,別與差遣。時(shí) 伯美 在后省,遂繳寢轉(zhuǎn)官之命?!眳⒁姟?繳還 ”。
分類:封還停止
《國語辭典》:繳還(繳還)  拼音:jiǎo huán
交還?!度龂萘x》第二回:「據(jù)汝害民,本當(dāng)殺卻;今姑饒汝命。吾繳還印綬,從此去矣?!?/div>